国家(jia)发展改革委(wei) 商务部关于印(yin)发
《市场准(zhun)入负面清单(2022年版)》的(de)通知
发改体改规(gui)〔2022〕397号
各省(sheng)、自治区、直辖市(shi)人民政府,新疆生产建设(she)兵团,中央和国家机(ji)关有关部门:
按(an)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开展市(shi)场准入负面清单动(dong)态调整的(de)部署要求,国家发展(zhan)改革委、商务部会同各地(di)区各有关部门对《市场准入(ru)负面清单(2020年版)》开展全(quan)面修订,形成《市(shi)场准入负面清单(dan)(2022年版)》(以下简称(cheng)《清单(2022年版)》),经党中央(yang)、国务院批准(zhun)印发。现将(jiang)有关要求通知如(ru)下。
一(yi)、严格落实(shi)“全国一张清单(dan)”管理要求。坚决维(wei)护市场准入(ru)负面清单(dan)制度的统一(yi)性、严肃性(xing)和权威性,确(que)保“一单尽列、单外(wai)无单”。按照党中央(yang)、国务院要求(qiu)编制的涉及行业性、领域性、区域性等方面,需要(yao)用负面清单管理思(si)路或管理模(mo)式出台相关措(cuo)施的,应纳入全国(guo)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(mian)清单。已(yi)经纳入的,各有关(guan)部门要做(zuo)好对地方细化措(cuo)施的监督指(zhi)导,确保符(fu)合“全国(guo)一张清单”管理(li)要求。各地区(qu)各部门不得自行发(fa)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(fu)面清单。
二、切实(shi)履行政府监管责(ze)任。各地区各部门(men)要更好发(fa)挥政府作用,严(yan)格落实法律法规和“三定”规定明(ming)确的监管职责,对法(fa)律法规和“三定”规(gui)定未明确监管(guan)职责的,按(an)照“谁审批、谁监管(guan),谁主管、谁监(jian)管”的原则(ze),全面夯实监管(guan)责任。要落实放管(guan)结合、并重要求,坚决纠正“以批代管”“不批(pi)不管”等问题,防(fang)止出现监管真空。要(yao)健全监管规则,创(chuang)新监管方式,实现事前(qian)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(ling)域监管,提高监(jian)管的精准性有效性(xing)。要强化反垄(long)断监管,防(fang)止资本无序扩张(zhang)、野蛮生长(chang)、违规炒(chao)作,冲击(ji)经济社会发展秩序。要进一步健(jian)全完善与市场准入(ru)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(ying)的准入机制、审(shen)批机制、社会信用(yong)体系和激励惩戒机(ji)制、商事(shi)登记制度(du)等,系统集成、协(xie)同高效地推进市(shi)场准入制度(du)改革工作。
三、建立违(wei)背市场准入负(fu)面清单案(an)例归集和通报制度(du)。国家发展改(gai)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按(an)照“一案(an)一核查、一案一(yi)通报”原则,对违背(bei)市场准入负面清单(dan)情况进行归(gui)集排查,按(an)季度对违背市场准入(ru)负面清单的典型案(an)例情况进行通(tong)报,有关(guan)情况纳入全国城市信(xin)用状况动态监(jian)测,并在国(guo)家发展改革委门户(hu)网站和“信(xin)用中国”网站向社会(hui)公布。对于性(xing)质严重案(an)例及相关情况,实行(xing)点对点通报约谈(tan)。
四、深入(ru)开展市场准入效能(neng)评估试点。进一步完(wan)善市场准入效能评(ping)估指标体系,将(jiang)违背市场准入(ru)负面清单案例归集(ji)情况、督办协(xie)调机制建立运行和(he)整改效果作为评(ping)估重要内容。注(zhu)重将信息技术(shu)作为重要工作(zuo)手段,开展(zhan)效能评估信息化(hua)平台建设,探索效(xiao)能评估结果(guo)应用。
五、扎实(shi)做好清单落地(di)实施工作。对清(qing)单所列事项,各(ge)地区各部(bu)门要持续优化管理(li)方式,严格规(gui)范审批行为,优(you)化审批流程,提高(gao)审批效率,正确高效(xiao)地履行职责。清(qing)单之外的行业、领(ling)域、业务等,各类(lei)市场主体皆可(ke)依法平等进入(ru),不得违规另(ling)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(pi)。对于需提(ti)请修改相关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(ding)的措施,各地区各部(bu)门要尽快按(an)法定程序(xu)办理,并做好(hao)相关规章和规范(fan)性文件“立改废(fei)”工作。
《清单(2022年版)》自(zi)发布之日(ri)起施行,2020年12月10日发布的《市场准(zhun)入负面清单(2020年版)》(发改(gai)体改规〔2020〕1880号)同时废止。国(guo)家发展改(gai)革委、商(shang)务部会同各(ge)地区各部门认真落(luo)实党中央、国(guo)务院部署要求,扎实做好市(shi)场准入负面清(qing)单制度组织实施工作(zuo)。清单实(shi)施中的重(zhong)大情况及时向党中(zhong)央、国务院报(bao)告。
国家发展改革(ge)委
商务(wu)部
2022年(nian)3月12日